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002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银盆南路1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85号万科时代广场3B写字楼1713(一照多址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服务项目 | 金属制品的制造业服务和金属加工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乙方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7年10月16日止提供为期二年的服务工作,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服务需经验收合格符合甲方要求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合同金额为:小写¥******.00元,大写:壹佰陆拾陆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服务范围 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服务项目,号牌制作中心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维护维修、用水用电、号牌半成品、生产耗材(烫印膜、包装纸箱、塑料袋、香蕉水等)及日常办公开支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号牌生产、质检及发货。 1.2服务内容 生产流程:号牌生产包括生产计划下达、号牌压制、擦字印字烫字、质检、包装出库5个程序。制作中心依据上一个工作日全市(含长、望、浏、宁)车辆上户选定号牌的数据进行号牌制作,原则上当天制作任务当天完成。 2.人员配置要求
2.1岗位分布情况表 | 序号 | 岗位 | 服务岗位数 | | 1 | 压字服务岗位 | 8个 | | 2 | 擦字服务岗位 | 7个 | | 3 | 综合管理服务岗位 | 2个 | | 4 | 质检 | 2个 | | 5 | 包装 | 1个 | | 合计 | 20个 | 2.2人员要求 2.2.1身体健康,年龄18-50周岁; 2.2.2无犯罪记录; ******医院体检证明; 2.2.4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并能遵守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2.2.5有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2.2.6乙方须向甲方及时配备符合要求的团队人员; 2.2.7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原服务单位完成交接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接工作未完成,扣罚1000元/天。 2.2.8乙方应在团队人员基本信息等方面建立全面详细的人员档案制度,并将人员档案提供给甲方进行备案。凡是涉及人员的变动,甲方将对此开展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团队人员信息与报备情况不符,按每少1人或1人不符,扣罚当月服务外包费的5%,以此类推,同时纳入当月考核;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更新相关人员档案信息。 2.2.9团队人员离开项目后乙方应在3日内增补到位,5日内熟练上岗。超过5日未到位每天扣罚1000元/人,30日内未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2.2.10服务形式:本项目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乙方与团队服务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要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并参考长沙市有关文件精神,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保证所派人员的素质及派驻人员的思想稳定,乙方提供统一的管理。乙方必须具备丰富的人员管理经验(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能提供稳定的相关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办理服务人员意外保险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的其他事项,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若因此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或导致甲方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妥善办理好服务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 2.3乙方为独立服务承包商,乙方保证其实施服务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或劳务服务外包关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具体相关岗位由甲方设置。 2.4乙方应保证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5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有关证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2.6乙方应当亲自履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外包服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第三方承接。如发现乙方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任何剩余费用。 2.7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具备安全意识,若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在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2.9乙方必须加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教育培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件),否则由乙方全权负责;因管理不善或服务人员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10根据工作需要,服务人员由甲方和乙方双重领导与管理,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乙方负责服务人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 2.11甲方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提出建议,乙方应当予以采纳。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备,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当调离本项目,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报送;负责通知被终止人员,并监督做好相关离职交接和手续办理;在用工期间表现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有权退回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新的人员并到岗。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其他要求
4.1结算方法 ******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的全额结算;90分以下的按照得分对应比例进行付款,如当月得分为60分,就只支付当月服务费的60%。80分以下(不含)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全年2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如遇服务标准中扣罚金额将在当月服务费用中进行扣除。) 4.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3乙方应负责其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4.4乙方参与服务的服务人员获悉公安工作内容的任何文件、信息或公民个人信息等均应当保密,如造成甲方或公民个人信息秘密泄露的,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5因乙方及服务人员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如出现乙方未与服务人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等费用、未购买相关保险、服务人员违法违纪犯罪、3人以上等群体性劳动纠纷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4.6甲方与乙方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在下一服务单位正式进场前,乙方应当做好工作衔接配合事宜。如甲方在工作衔接期仍继续使用乙方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依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务服务义务,但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再支付该期间劳务费用。 4.7因乙方提供的服务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弥补损失,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4.8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或调整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不构成违约。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17 —— 2026-10-16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考核评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乙方。 2、考核评价原则 2.1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原则。对于乙方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由甲方根据考核细则统计每月分值,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得全额结算;90分以下的按照得分对应比例进行付款,如当月得分为60分,就只支付当月服务费的60%。80分以下(不含)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全年2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2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原则。 3、考核评价标准(对于乙方月度工作情况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原则,其中服务人员派驻占20分,日常管理占20分,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服务保障20分。考核过程采用扣分制,扣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所有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算负分。) |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 1 | 服务人员派驻(20分) | (1)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的服务要求派驻服务人员,未按服务要求派驻每项每人次扣20分。 (2)乙方须对新派驻服务人员按甲方服务要求进行思想素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或培训后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 (3)乙方应在新服务人员派驻前完善员工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1分。 | | 2 | 日常管理(20分) | (1)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服务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甲方不定期抽查,发现不符合服务要求的情况扣1分/次。 (2)乙方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整体调度指挥、工作安排,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乙方不服从调度指挥、工作安排、项目经理管理不当等行为扣5分/次。 (3)乙方未按要求为服务人员提供服装的,每人每次扣5分。 (4)因乙方或服务人员个人原因,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每人每次扣10分。 | | 3 | 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 | (1)服务及时情况:服务内容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项目经理未及时督促,服务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按每件次扣1分。 (2)风纪指标:若服务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一经查实,按每件次扣10分;发生违纪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出通报的,每件次扣20分;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每件次扣30分。 (3)工作错误指标:服务人员出现一般性错误,按每件次扣2分;出现重大错误,按每件次扣10分; (4)投诉指标:服务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1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5)满意度:根据每月统计的群众满意度,95%(含)以上满意度为优秀的不扣分,95%以下,每降低1%,扣1分。 | | 4 | 服务保障(20分) | (1)公司服务能力:乙方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与甲方积极沟通,并及时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及人员调配,做好应急、突发预案,出现重大失误情况或不配合甲方实施情况的扣20分/次。如乙方或服务人员发生好人好事等正能量行为,可予以适当加分。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服务人员工资,未按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的每次扣20分。 (3)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甲方及服务人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甲方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按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扣1分/件次。 (4)响应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及时响应;未在1.5小时内响应的扣5分/次。 | 其他考核未涉及事项,根据业务需求甲方有权进行相应调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管理要求及政策变化,随时单方调整考核内容、细则及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或主张任何权利。 违反以上相关考核标准,视情况进行等次评定处理。因乙方、服务人员考核不合格导致服务对象投诉、管理秩序混乱造成重大影响的,及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及全部法律责任。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承担劳务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党员关系管理等)。 5.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如期签订劳动合同,有合同劳动关系并购买保险,保证所有劳务外包人员的素质及人员的思想稳定,并提供统一的管理。 6.乙方负责处理劳务外包人员关系的转移及相关事务。 7.乙方保证劳务外包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8.乙方承担劳务外包人员劳动纠纷处理(不承担因用工单位违法用工的劳务纠纷所发生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