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SP@CE天虹超市标识3.0)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SP@CE天虹超市标识3.0******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SP@CE天虹超市标识3.0)标识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30-2511SZ0048/01
2.3******有限公司2025年5月-2026年7月(SP@CE天虹超市标识3.0)标识制作、安装、维护事宜,具体制作内容见项目附件《SP@CE天虹超市标识3.0制作内容》、《SP@CE天虹超市标识3.0制作清单》,清单数量为预估,实际制作需求以实际制作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点地点。
2.5、合作期限:共一年二个月,合同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2026年7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招标拟选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标准的规定,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一项;(业绩金额要求:50万元(含)以上或年度战略协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销售商、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通过以下购买链接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完成后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链接:******/zhj/ananymous/xm/gcdd/bptsf?ywbh=YTlhMjVmMjBjYjhhNGQ0MWI2YzNhYjIzZjk3YWI4ZDU=
4.3投标人必须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日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于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请参看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招投标专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4月 9 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应同时准备1套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现场密封递交或密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605室会议室,纸质文件应是完成电子签章的文件打印件,纸质文件仅作归档使用,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被转载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9-14楼、17-20楼
联系人:蒋小姐、胡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深圳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口南光大厦605室
联系人:王先生、马先生
电话:0755-******、******、075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