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贡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左贡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采购人为******委员会,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左贡县“十五五”规划编制;
2、项目编号:GZFCG2025-24671;
3、预算金额:******.00元;
4、标段划分:无;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左贡县“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具体需求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
7、服务期限:具体以昌都市相关单位对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2025年1月24日12时00分至2025年2月8日12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09时55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银行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担保公司只认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和《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昌都市左贡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居7栋2单元101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